上海男子吵架后猝死,家属索赔90万,谁该担责?
吵架猝死的情节
居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
去年11月28日,王某将车辆停放在上海市奉贤区西渡街道某社区弄堂门口。考虑到弄堂为附近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,也是社区消防取水点,荀某遂上前劝阻,争吵也随之发生。
事后,王某将车辆挪走
当天荀某路过王某家门口时
双方又因为停车的事情发生了口角
王某被路人黄某劝回屋内
几分钟后,王某身体突发不适倒地,黄某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。后王某经抢救无效,于当天死亡。经鉴定,王某直接死亡原因为猝死,促进死亡原因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。
王某亲属将吵架对象荀某诉至法院,索赔90万余元。
法院审理
近日法院判决,被告不应对该男子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,王某生前患有心脏病,在未能控制自身情绪的情况下,诱发心脏病不幸死亡。
从时间上看,被告的劝阻行为与王某的死亡后果是先后发生的,但两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且王某停车确实阻碍通行,被告劝阻发生口角,但时间很短,未肢体冲突,故无责。
裁判结论
最终,上海奉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判决后,王某一方上诉。上海一中院认为,虽然鉴于王某本身的心脏病史,不排除其与荀某之间的口头争执可能成为心脏病发作的诱因条件。但考虑到王某不足四十岁,普通人难以预见与其发生口头争执可能导致其猝死的严重后果。
反观王某,其明知自身有心脏病史,在日常生活中应尽量保持情绪稳定,但因自身车辆停放问题与荀某争吵,情绪失控导致病发,自身存在过错。无法认定荀某对王某的死亡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过错。
对此,不少网友表示:
公平公正!支持法院判决!
也有网友感叹:
如果这样都要赔钱
那诸葛亮不是要倾家荡产?
莫生气!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
还有网友表示:
要忌掉吵架!
有话好好说
有事好好办
以和为贵万事顺
有容乃大心境宽